烟台芝罘区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国家奖补资金50余万元!
2020-07-14
7月14日,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获悉,芝罘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获国家奖补资金50余万元。
为加快提升芝罘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服务能力,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芝罘区不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规范运营,同时严格按照省能源厅《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对芝罘区符合奖补政策的充电桩进行了项目申报。
日前国家补助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50余万元已下达芝罘区,为确保上级奖补政策落实到位,芝罘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对此项资金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及时拨付至有关企业,据统计,芝罘区符合奖补政策的充电桩总数为165台,涉及三家企业,其中:直流桩67个,总功率1740KW,交流桩98台,总功率692.5KW。
为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2020年1月山东省能源厅出台《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居民小区充电桩、公用充电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桩、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充电桩及其相关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等均纳入奖补范围,明确了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类别和参照标准以及比例,核心内容聚焦在设施奖补、建设奖补和奖补比例三个方面,《通知》还对申请奖补政策的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