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将加强加快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等第一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样板。
推进交通强国专项领域高质量发展。细化实化《建设纲要》任务部署,发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各自优势,积极推进研究制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铁路篇、公路篇、水运篇、民航篇、邮政篇等篇章。
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完善城市群快速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立足促进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统筹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级配和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打通道路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达性,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4月30日从广西政府网获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广西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广西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