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外资引入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4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包括要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代理等新开放领域设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文件还指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建立跨境汽车产业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充电桩制造等配套业务,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二手车出口业务。
广西对汽车外资企业的招商引资是真诚的,具体表现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扶持全面三点。
公平公正,政策提出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打造外商投资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公开透明,对重点外资项目和重点地区的投资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且评估结果须向社会公布,便于社会监督。
扶持全面,不仅要支持外商独资、合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设立及制造基地的建设,更从全产业链共同发展的视角看问题,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充电桩制造等配套业务,同时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二手车出口等业务,力争建立完备的跨境汽车产业链。除此之外,广西还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强化开放型园区平台招商引资、构建全球化投资促进网络、提高外商投资促进综合服务水平、加大对外资的招商支持力度、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提高来华工作便利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方面加大投资促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