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兑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2千余万元

2019-12-30

       昆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通知,兑现奖补金额达2千余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悉,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2018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和《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昆明市2018年-2019年8月充(换)电基础设施及集中式充(换)电站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昆明市符合本次奖补资金发放要求的场站共120余个,核拨省级奖补资金690余万,市县级奖补资金2200余万,包括功率建设奖补资金和集中式示范充电场站奖补资金。

       本次下发的奖补资金由云南省、昆明市两级财政共同拨付。省级奖补资金的发放对象是2017-2018年度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补助标准参照云南省充电站奖励补贴政策执行,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建设补贴发放。

       针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昆明市建成且没有获得过市级财政补助的充电场站进行市级补贴申请。昆明市级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按照云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政策执行,对在符合申报时间规定内建成的公共充电设施按照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建设补贴发放。

       同时对建设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地的集中式示范充电场站进行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场站不超过20万元。

       为鼓励居民小区进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对2018年以来在居民小区建设充电设施的,建设安装数量不少于200个充电桩的小区,按照每个小区10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安装建设居民自用充电桩的开发商、物业和充电桩建设企业按照200元/个给予补贴。

       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实效,2019年8月中旬开始,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按照政府部门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奖补申报培训,从奖补政策、申报流程、申报要求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宣贯,并结合企业申报数据,开展线上核实、线下核查工作。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日渐凸显。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步伐,昆明市全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引导作用,成效显著,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