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出台新规!关于电动车,福州新建住宅要同步配备充电设备
10月12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物业小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关于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的工作方案》及《福州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责任清单》。本工作方案自2019年11月10日起施行。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乱拉电线充电等行为。
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自行车清理行动,并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要求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停放车辆不宜过于密集,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统一维护。
二、推动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对新建住宅小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建设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要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
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升级充电设备,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性和警示性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电梯广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普及有关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奖惩措施
对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物业小区,将作为示范小区进行书面通报表扬,树立典型。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限制参加示范项目参评、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等惩戒措施。
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电动车停放库和充电设施建设将纳入新建物业小区审批
另外,根据福州市房管局公布的《福州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责任清单》,要求在建物业小区竣工验收前,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库(棚)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建物业小区的审批内容,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